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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逢叶浅予先生诞辰100周年之际,为纪念他对中国美术所作的杰出贡献,中国美术家协会、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政府共同举办“叶浅予百年诞辰”中国画提名展。现将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政府
承办:浙江省桐庐县文广新局(体育) 浙江桐庐县文联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协办:浙江省桐庐县三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展览组委会:
主任:刘大为 郭怡孮 戚啸虎
副主任:戴志祺 吴玉凤 周建英
委员:马锋辉 王维棕 张道兴 刘健 李宝林 杨家永 胡焕民 赵俊生 徐嘉卫 詹更西 戴卫
秘书长:杨家永 马锋辉
副秘书长:徐嘉卫
组委会办公室 主任:王维棕 徐嘉卫(兼)
副主任:胡颖
三、展览评审:由中国美术家协会组织展览评审
四、展出日期:2007年9月
展出地点:浙江省桐庐县
五、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六、征稿办法:由组委会直接通知提名作者,不接受自由送件。
1、 所有参加展览画家每人需创作不小于四尺整纸(68cm×136cm横竖不限,竖幅为宜)作品一幅,请勿托裱,题材、风格不限。
2、 来稿请在作品背后用正楷填写本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及固定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3、 请将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后,贴在信封背面右下角。
七、展览作品:展览作品100件,其中优秀作品30件,入选作品70件。
八、稿酬:优秀作品6000元,入选作品3000元(均为税后净值)。由中国美术家协会颁发证书,作品由主办方收藏。
九、入会资格:该展的优秀作品获得者在申请加入中国美协时具备参加一次全国性大展的资格。
十、画册出版:“纪念叶浅予百年诞辰”中国画提名展作品全部收入《“纪念叶浅予百年诞辰”中国画提名展作品集》,参展者每人获赠一册。
十一、征稿时间:2007年5月20日至7月20日(按当地邮戳为准)。评审在2007年7月完成。
十二、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人体育场西路1号103室中国美术家协会事业发展部 邮编:100027 联系电话:010-65389021 联系人:胡颖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纪念叶浅予百年诞辰”中国画提名展组织委员会
200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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